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6月9日,在应急管理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表示,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就是要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近年来,我所在市国资委的正确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承担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以网络安全为主线大力推动各项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果。
2022版《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一条款对于企业“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而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第一责任人的说法体现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