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李煜华做客《行风在线》节目,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访谈中,有市民提问“自家燃气灶用了好多年,保养的很好,和新的一样。燃气公司入户检查,说我这个灶过期了,需要换新的,需要更换吗?”李煜华答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燃气灶使用年限为8年。
燃气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民生,影响企业发展,与百姓的幸福感和社会稳定紧密相连。11月8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燃气集团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燃气安全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省消保委表示,近3年来共受理燃气灶相关投诉1091件,其中问题主要集中在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超标、熄火保护装置不合格、热负荷偏差不达标、燃气导管结构不符合要求等方面,容易导致燃气泄漏、燃气管脱落漏气等风险。
近日,哈市市民张大娘家中刚刚做过燃气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安检人员发现张大娘家的灶具使用时间过长,存在安全隐患,告知张大娘应该更换灶具了。张大娘觉得自己家的灶具用着很好,觉得没有必要更换。对此,中庆燃气相关技术专家做了解答。什么样的灶具才是安全的?
大家是否知道,我们平时使用的燃气设施,也是有“寿命”的,如果超过使用年限,容易产生安全隐患。那燃气设施的“使用寿命”到底有多少年?燃气表的使用年限为10年根据JJG577-2012 《膜式燃气表计量检定规程》相关规定: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郭元鹏江苏省消保委发布安全警示:燃气灶具使用年限不应超过8年!重申超期服役的燃气灶具存在安全隐患。1月16日,记者就省消保委发出的消费安全提醒,分别采访了普通市民、营销单位和南通大众燃气公司,发现不少家庭存在“家用灶具超期上岗”的情况,一些市民表示:还能有,舍不得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