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作为劳动者付出劳动的价值体现,在劳动关系中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情形,无论是算错、少发还是晚发都可能产生争议。那每月工资晚发几天,员工要求经济补偿合法吗?今天鱼小保就给大家来详细讲讲这个案例~案件详情张三于2013年6月17日入职甲公司,任调试工程师。
原本约好每月8日发工资,却拖到10日发。一公司因延期发放工资,被员工告上法庭…法院会怎么判?事件回顾:约定每月8日发工资遇到休息日公司往后顺延2014年4月,孙小妹(化名)入职江苏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口头约定薪资待遇为“税前4000元,每月8日发放上月工资”。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无故不发工资的,就算拖欠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另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