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设施缺损、消防通道不畅怎么办?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工作做到位了吗?怎样更好保障群众安全?7月23日,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陈海华、总工程师曹勇兵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上线政风热线直播间,针对这些与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问题,现场回应群众关切。
南海网12月25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交电费是公民应尽的责任,但如果电费中额外加入0.25元/千瓦时的小区公摊电费,这合理吗?近日,文昌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小区电费附加公摊电费的案件,判决小区物业退还部分公摊电费。老张是文昌某小区业主,该小区的电费一直是由物业代付,业主再付给物业。
淄博新闻网讯 张店区东方之珠小区的业主近日突然收到小区物业通知,小区新增一项名为消防设施维护运行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2元/月,对于新增项目许多业主表示质疑。业主质疑:住了这么多年 突然开始收“这个费用以前都没有过,今年为什么突然开始收?
9月28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调研和成本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宝鸡市实际,拟定了《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现公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7日讯 1月17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邀请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韩朝晖,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郭伟华, 滨州市住建局住房中心支部委员、副主任李硕, 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负责人王瑞超,共同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淄博市城市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山东省物业服务合同》,现印发给你们,供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