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买断工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如果遇到这种事情,第一感觉就是天上掉下了一个大馅饼!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工龄是不能买断的!“买断工龄”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做法。
买断工龄,即企业以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这一做法主要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当时国企改革步伐加快,部分企业为减轻负担,选择通过买断工龄的方式裁减员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我们经常看到后台有朋友提问说单位买断了自己的工龄,那么买断工龄后是不是就等于下岗了呢?真实的说就是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国家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加员工的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还有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有员工双方协定,报有关部门
记得当时有一个商场企业改革后好多员工都抱头痛哭,从17、 8岁就开始上班,把整个青春都献给了商场,到头来一万块钱就给打发走了,当时的无助只有下岗工人能懂,特别是夫妻俩在一起上班的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后来慢慢的商场这些老员工发挥了自己特长,有的自己做起来生意,大部分人都去了超市卖场干了老本行,刚开始国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交养老保险,所以只有从自己微薄工资里挤出钱来交保险,这中间享受国家政策给开了三年低保,每月700多元,享受了三年40 50政策,总算熬到了退休,女的大约都是2015前后退休,当时退休金大约1800左右,经过了10年,现在也基本可以开差不多3000了,这部分人算是不错的,最不幸的是当时对政策不理解,没有买断工龄,把档案拿走放在人才市场,也没有和单位签约解除劳动关系,到办理退休的时候视同缴费不给算,基本上十年的工龄白搭了,男的前两年到60办退休才能开2000,想想看一个男的自己交着保险,到了60岁退休金2000元,只能够温饱,10元一包的烟都不舍得买,不敢生病,不敢有任何社交。
头几天看到有人在网上写文章说是他当时下岗也是被稀里糊涂的买断了工龄,因为那时候比较年轻年龄小,也是有点傻,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当时也不知道有改制配套资金这一说,也没有得到什么补偿就走了,之后感觉到好像就是吃了亏了,觉得上了当了,现在再想起来维权似乎是非常难了,因为企业已经不存在,卖了改制以后都成为私人的了。
今天有人和小张换班了,白班下班后小张又连了一个小夜班,这样明天本来白班的小张就休息一天。中控室里的操作工全部是特殊工种,55岁退休,这次买断,50岁之前的可以办理买断工龄,50-55岁的可以办理居家休养,前提是工龄满20年。
文/本刊记者 李颖 今年8月末,《中国质量万里行》接到投诉,称15年前原辽宁凤城烟叶复烤厂500多名在职职工,在“买断工龄”后不久,发现与厂方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上,厂方当时使用的是已经注销作废的公章和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合同是否有效”?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参加工作,如今在民营企业工作尚未退休人员,基本都经历了国有企业改制阶段。首先明确,“买断工龄”是历史概念,随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买断工龄”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现在用人单位再以“买断工龄”办法辞退员工肯定是违法的。
劳动法正式作出规定,将买断费用命名为“经济补偿金”,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职工在企业关闭破产时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而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就业的合同制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从法律性质讲,全民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是一种隐形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