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的义务。倘若再婚家庭中的夫妻离婚,与之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否还需要赡养继父母呢?基本案情张先生与王女士原为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小静系王女士与其前夫之女。张先生与王女士结婚时,小静刚刚九岁,与二人共同生活。
解答个咨询,有人问,说二婚夫妻房产是两个人的名字,将来双方的子女谁能继承这套房产?这问题不容易答,因为可能的情况太多,给大家一层一层分析:房子既然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一人占一半份额。
刘先生先后经历两段婚姻,但并未生育子女。随着他的病逝,关于其遗产继承产生了新的问题:第一段婚姻中的继子小方认为继父的第二段婚姻并不影响自己的继承权,与刘先生的现任妻子发生争议,双方对簿公堂,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刘先生的遗产由双方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