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花瓶属于丈夫和小芳的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今天有位女士咨询,婚后男方父母将其名下的房子过户给了男方,只登记在男方名下,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有原则往往就会有例外,《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了属于“个人财产”的几种情形。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本是以爱之名,怎料因此闹上法庭。家住甘肃的老张年岁渐老,为了能和在深圳工作的儿子小张和在成都工作的女儿共同居住,于2020年3月出售了老家甘肃的房产,为儿子小张在成都买了一套新房。老张付了买房首期款32万余元,又向小张转账15万元,用于后续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