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本次修改《条例》,重点是增设婚假规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并明确了婚假期间相关待遇。
两会豫报【委员建议男女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岁】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省委会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将向大会建议修改《民法典》1047条的规定,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结婚年龄,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为进一步深化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提升山东省内“跨市通办”便捷度,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自2023年5月20日起,山东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实施至少一方为省内户籍的当事人跨市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
4月14日,“和美泰山”微信公众号发布预约公告,详情如下:为结合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办事需求,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节假日期间结婚预约登记服务的通知》和《泰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节假日期间结婚预约登记服务的通知》,
临近“五一”为满足市民朋友需求淄博三地民政局发布公告5月1日正常上班办理结婚登记有需求的新人可提前预约博山区民政局五一婚姻登记服务“在线运营”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节假日期间结婚预约登记服务工作要求,博山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开放2025年5月1日(劳动节)结婚预约登记服务工作。
作者:龙之朱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省委会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将向大会建议修改《民法典》1047条的规定,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结婚年龄,不得早于十八周岁。”关于结婚年龄的讨论,这些年并不鲜见。
当前,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近10年来,伴随着老龄化加速、生育率下跌及晚婚晚育趋势日益明显,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不断提出“降低法定婚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