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3类重要农资,涵盖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具有较强代表性。
本报记者 魏哲哲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3类重要农资,涵盖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具有较强代表性。
来源:人民日报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3类重要农资,涵盖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具有较强代表性。
光明网讯 (记者 孙满桃)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蓬勃发展,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农资产品的农民越来越多。相比线下传统渠道,网络渠道具有价格优惠、送货上门等优势,为农民选购农资提供了便利,但假冒伪劣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报记者 魏哲哲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3类重要农资,涵盖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具有较强代表性。
本报记者 魏哲哲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3类重要农资,涵盖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具有较强代表性。
人勤春来早,转眼又到了春耕备耕时节。如今,不管是农产品进城,还是工业产品下乡,电商渠道发挥的作用已不容忽视。那么,对于网购农资这一生产资料,广大农业经营主体态度如何?是否存在顾虑?记者走进西部农业大省四川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