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作为2023年扫黑第一剧,《狂飙》的精彩演绎,诠释了政法队伍扫黑除恶的艰辛,也暴露出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种种黑暗面。剧中两集就“下线”的曹斌让观众印象深刻。曹斌为高启盛介绍业务,并向其收取2万元“中介费”,加速了高启强“黑化”。
昨天,朋友告诉我,有人通过我这边介绍接了一个100万的设计费,而这个项目已经进行了好几个月,而介绍的人只字不提,连一句谢谢也没有。这让我想起了,还有之前帮一个朋友介绍了一个1000万的工程项目,人家也就只说了句谢谢,再也不说其他。
原标题:国家工作人员“牵线搭桥”如何定性实践中,有的国有公司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借助本人职务所获的信息或结识的“人脉”,在不同主体之间“牵线搭桥”,双方合作成功后,收受一方给予的“介绍费”,由于在此过程中,职权作用发挥比较隐蔽,与利用信息差居中斡旋行为相互交织,行为性质究竟属于受贿还
中介合同的定义:依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当今社会,总有这么一些人,自己不做工程,专门给人介绍工程并从中获得报酬。
个人帮企业介绍项目后,居间人就会得到相应的中介费,也就是所谓的居间费。我们常说的“中介费”、“好处费”“佣金”。就是“居间费”的另一种说法。比如现在比较热门的工程项目、融资项目等,有些项目可能高达几个亿,如果居间人促成了甲乙两公司达成合作关系。
在建设工程领域,存在部分企业及个人利用信息差向他人介绍工程并促成工程对接,后双方约定以介绍费、劳务费等名义按照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居间费”。对于工程介绍居间费,居间方到底该不该要?银川法院的法官通过近期审理的一件涉及工程介绍居间费的典型案例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