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因户口迁出问题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案,因被告在《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出台后即积极配合将户口迁出至“公共户”,法院酌情降低了其违约金数额。
【实务问题】存量房买卖中,购房人发现卖方房屋上有户籍未迁出,应如何处理?【结论综述】目前一址多户的情况很多,除违法违规户口外,法律未赋权公安机关强制办理户口迁移,仍应由公民主动申请才可迁移户口。购房人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建议和卖方一起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查询该房屋上的户籍情况。
问答咨询1: 北京名下房产非集体户口所在地,如何解决落户问题?您好,向您咨询一个事情:我已经通过人事局的审核同意落户。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因为当初申请时落的是单位的集体户口落户派出所是朝阳派出所,但是现在我们在通州买房了。
学区房,一直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在学区房的买卖中,户口问题更是重中之重。之前也有很多朋友咨询过我关于如何解决原房主户口不迁出的问题,但那时候或许除了起诉赔偿违约金等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以外也并没有什么更好的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