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南方+获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明确“鼓励汽车消费”,包括新增投放2万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
今日18时开始,深圳正式实施汽车限购,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其中,2万个指标只针对电动小汽车,采取摇号;8万个普通小汽车指标,50%采用摇号,50%采取竞价。年度指标视交通、大气环境和汽车需求适时调整。全市暂停办理小汽车登记18时起25天后才可办理。
5月27日,深圳市商务局官网发布《深圳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聚焦汽车、家电等传统耐用消费品,从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推动汽车更新换代、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支持二手车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推动消费电子以旧换新、提升家居品质消费等6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
日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深圳市将新增投放2万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王琳琳)12月18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获悉,深圳拟将适当放宽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对象范围和条件,并新增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方式配置。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促进我市新能源小汽车市场消费,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新能源小汽车,根据《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及其接续政策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对放宽混动指标车辆条件进行优化,现通告如下:自5月4日起,使用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个人在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上牌审核时,不再要求车辆需满足“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条件,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等其他条件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