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女职工生育期间依法享有休产假和领取生育津贴的权利,但在产假休息期间如果被公司安排继续工作,还能再拿工资吗?宁女士2020年入职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21年4月至10月产假期间,她与公司经理就财务工作、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沟通、安排和推进。
近期,有网友提问:“老师你好,我休完产假回到单位上班,单位答应每天给我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但在时间的安排上,却只能提前一小时下班;我出于照顾宝宝和家庭方便的角度,想每天晚到一个小时上班,但人事说以前公司没这方面先例……请问这个哺乳时间的具体安排有规定吗,没有的话怎么确定呢?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特别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更是日趋完善。那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提前返岗,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能否同时兼得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一起判决给出了答案。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女职工产假期间居家办公,诉请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刘女士产假期间居家办公产生的额外劳动报酬1万元。2020年5月,刘女士入职一家公司,担任销售运营主管,每月基本工资14000元,绩效奖金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来源:【黑龙江日报】央视网消息: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特别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更是受到关注。那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提前返岗,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能否同时兼得呢?
随着社会福利保险体系的发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日趋完善,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提前返岗,生育津贴与工资能否兼得?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发关注。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被告宁女士产假休息期间,被公司安排继续工作,领取了生育津贴又拿了工资。事后公司要求宁女士退还公司在其产假期间发放的工资6.4万余元,仲裁裁决驳回公司请求后,公司起诉至法院,最终,房山法院同样驳回了公司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