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焊工受伤获认工伤,但其所在公司拒不赔偿(引题)用人单位不买工伤保险要担责(主题)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马安妮)公司合法承包施工项目,由第三人招用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要承担责任吗?
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均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工伤职工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工伤职工是否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职工未经工伤认定直接起诉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对上述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
很多工友已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也已出具,却发现由于公司未参保或者未足额参保工伤保险,导致用人单位成为工伤待遇支付主体。但在跟公司协商后,公司或出于经营不善或出于法律意识淡薄拒绝赔付,于是工友六神无主,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咨询:职工发生工伤后发现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保险待遇该由谁来支付?答复:职工在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支付。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工伤赔偿款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原告某公司给付被告鲁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807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9604元、护理费1973.6元、鉴定费2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合计83964.6元。
有市民咨询,自己在公司上班时,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了。公司说可以帮我报工伤,但是要求我与另外一个公司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否则就不帮我报工伤。这个合同我能签吗?本期嘉宾上海路森律师事务所 韩嘉兴 律师韩嘉兴律师首先明确表示,这样的合同肯定不能签。
原标题:参保企业未在规定时限申请工伤认定(引题)工伤职工医疗费谁来承担?(主题)福州晚报记者 王光慧 通讯员 卢雪娟用人单位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是否还需为工伤职工支付医疗费?近日,福州某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遇到类似的问题咨询。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结果导致相应的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无法报销。员工能找单位索赔吗?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1年3月,王某入职某公司工作,该公司为王某办理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2021年5月,王某在工作过程中负伤。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为保证法律适用统一,就《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四十九条的适用问题,即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在依法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后,再行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当适用“双赔原则”或“补差原则”的问题,省高院于2020年5月27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司法建议书,已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