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曲婧)西北房地产公司向买家侯女士提供了房源和看房服务,并促成侯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侯女士却以有事急用钱,拿不出买房钱为由不买房了。西北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侯女士支付居间服务费45万元。
2003年,家住内蒙古赤峰的魏女士花16万元,在老家买了一套旧民房,打算装修一下租出去赚钱。十五年后这套房子喜提拆迁,拆迁款高达419万,面对巨额补偿,魏女士非常的高兴,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当年把房子卖给她的卖家却见钱眼开,对魏女士说当年的买卖无效,要求退还拆迁的补偿款。
市民冯先生购得一套限价商品房屋,次年将房屋出售给王女士,双方约定具备产权转让条件时办理过户。后来冯先生以合同无效为由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房屋并赔偿租金损失。王女士提起反诉,称冯先生因房价大涨而反悔,主张返还购房款、专项维修基金,并赔偿房屋升值差价损失。
近日,北京丰台法院通报的一组涉预付费合同纠纷案显示,许多商家以打卡返现、退还诚意金、打卡可额外获取时长等方式来吸引用户充值,但难以兑现承诺或突然闭店。在相关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决商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消费者返现或退还相应的诚意金。
2018年11月,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原被告双方因为2003年的一桩房屋交易,唇枪舌战。双方对簿公堂的原因让人很简单:当年买卖的房屋,面临拆迁,由16万元升值到419万元,卖家见利忘义,反悔了。卖家的行径,让人大跌眼镜,众说纷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