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薛慧雯【案情】2014年,小王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小丽相识相恋。2015年,小丽发现自己怀孕,但小王表示并不想要孩子,要求小丽做流产手术。在小丽表示想生下孩子后小王便与其断了联系。因此,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小丽抚养,其间小王未曾出现。
《民法典》承继原《婚姻法》规定的子女类别区分制度,依然把“生子女”区分为“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并试图实现对非婚生子女的特别保护。亲子关系法律构建的准据主要是血缘及血缘拟制,而非父母之婚姻,并且其价值目标正从血缘真实转向子本位导向的家庭和平。
近日,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同居关系引发的子女抚养纠纷案。游某与姚某于2016年自由恋爱并开始同居生活,期间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共生育了两个孩子。自同居以来,双方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今年9月初,姚某开始与他人交往。
近日,一场遗产继承官司登上热搜,引发关注!据了解,被继承人朱某是一名富商,于2023年6月去世。原告为朱某的非婚生女朱某博和她的母亲黄某,被告则是朱某的婚生女朱某蕙。对于朱某蕙来说,这场官司的关键在于,她并不接受父亲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朱某博。
富商遗产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 法院:非婚生女可继承总遗产80%2024年6月,一场遗产继承官司在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继承人朱某是一名富商,于2023年6月去世。原告为朱某的非婚生女朱某博和她的母亲黄某,被告则是朱某的婚生女朱某蕙。近日,此案进行了宣判。
据红星新闻11月26日消息,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法院判定:非婚生女朱某博继承遗嘱中的50%和另一部分的六成,即总遗产的80%,婚生女儿朱某蕙继承20%。
王思聪这次栽大了,他真不想这么早就做爸爸,太被动了,他还没完全长大没玩够呢,根本接受不了突然有个小孩叫他爸爸。所以,在巨大的网络压力面前,他一反常态,任凭外面风吹雨打,他则躲在自己的安乐窝里,装聋作哑。
近日,一场遗产继承官司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近日,一场遗产继承官司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近日,一场遗产纠纷案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富商朱某去世后手写了一份遗嘱,将其名下的遗产,分给情人黄某和两人的女儿朱某博。法院认为,分给私生女朱某博的部分,也就是其名下财产的50%有效,而分给情人的50%无效。理由是,两人的关系违背公序良俗。
近日,一场遗产继承官司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近日,一场遗产继承官司在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红星新闻 近日,一场遗产继承官司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近日,一场遗产继承官司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近日,一场遗产继承官司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