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入关以后,仿照明朝制度设立了六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对皇帝直接负责,属于平行的部门,不过各部门职能不一样,而王朝各阶段的侧重点也不一样,所以六部的排名顺序是一直在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