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余法 云法宣 高媛萱长假各种欢乐,也有小意外,比如人家好意让你搭乘他的车,但是路遇车祸,好意思让他赔吗?浙江几家法院罗列了几种长假里容易遇到的小意外及其应对之策。其实,《民法典》里都有相应的法律解释。法律人很俏皮地说这叫“典”亮生活。
2025年上海两会期间,多位代表针对上海市出租车发展提出建议。(一)“出租车曾经是上海的一道流动的风景线,‘差头司机’也是一份令人羡慕的职业,白手套、白衬衫、白座套,老扎台型格。”浦东新区总工会副主席,上海高桥捷派克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刘华新代表说道。
“好意同乘”情形下机动车驾驶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上述5个案例中,包括“颜某与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亚东 通讯员 林莉好意同乘,俗称“搭便车”,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采取何种归责原则,无偿性的友情行为是否可以成为减轻损害的事由,听听法官怎么说?在民法典施行前,现行的侵权责任法没有明确规定。普法故事小陈是孙阿姨的房客,从事货运生意,有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生活中的“搭便车”无处不在,比如顺路捎带朋友、同事,应陌生人请求搭载陌生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宣称去远行,去冒险,已经越来越成为许多年轻人的选择!特别是交通发达之后,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去西藏,去云南,去大理古城,追求所谓人生的自由与心灵的纯粹!在他们追求所谓自由与纯粹的道路上,有无数人受前辈和自媒体影响选择穷游。而选择穷游,就可能会不得不选择搭便车。
春节返乡一票难求,一些车主选择自驾返乡,顺路捎上同乡、亲友。可如果途中意外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提供无偿搭乘的驾驶员需要担责吗?这种情形下法律责任如何划分?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专业律师解析其中法律风险。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乘法院警车上下班,其丈夫是该县法院院长。今日上午,田东县法院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当日开警车的为该院院长许宜况,但并非专程接送,只是顺路。目前,上级法院已对院长许宜况进行了处理。(10月29日新京报网)开着公车“顺路送妻子上下班”。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本报通讯员 张婉青 周莹莹随着人们出行越来越依赖交通工具,“好意同乘”现象也越来越多。但如果在搭便车的过程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好意搭载他人的司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近段时间来,“搭便车”成了国际外交舞台上的热门词汇。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近日在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发表演讲时表示,中国欢迎周边国家搭乘中国发展的列车。而美国总统奥巴马不久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了“搭便车”,他当时向媒体抱怨,中国“搭了30年的便车……没有人指望他们做任何事情”。
中新网南昌11月29日电 (记者 李韵涵)在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29日召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江西法院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十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事件介绍】 滴滴抽成顺风车每单5%引争议 回应称平台服务费近日,一些滴滴顺风车车主发现,平台会抽取每单5%的服务费,如果一次形成4单顺风车(一个行程中有4名乘客分别搭车),就意味着滴滴会抽取4单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