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江西省高院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中国新闻周刊》通过梳理和回访发现,这些案件多“止步于国赔”,在追责过程中,鲜有一查到底的案例:有的涉事办案民警在被追责过程中自杀,导致后续追责不了了之;
律师对待案件的方式是不同的,很多律师注重实体问题的解决,有的律师对程序问题亦非常看重。比如在民事案件中,一些简单的程序性问题可能并不会影响到案件的实质审理,即使出现了错误或者存在瑕疵,也一般不会影响案件结果。
十八大以来,冤假错案的纠正力度明显加强了。一批重大的典型的冤假错案得以沉冤昭雪。“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终身追责”、“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等理念,也成了媒体频频提起的热门短语。这次刚刚被改判无罪的陈满一案,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除此外,时不时也有些隐忧,让人把不准脉。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环境的不断加强,以及互联网的普及,国家有关部门对冤假错案开始大力纠正和平反。一些冤假错案平反信息也在网络上进行公开报道,让广大民众也看到了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的决心。而说到冤假错案,其形成的原因有很多!1、错误理念是冤假错案产生的根源。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3月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作“两高”工作报告。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曾受到广泛关注的江西“张玉环”同时入选“两高”工作报告。
近年来,随着法治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这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伸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司法机关不法侵害的能够获得国家赔偿,但冤案昭雪了,受害者和家属得到赔偿了,就能够弥补冤案造成的伤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