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省总工会了解到,为依法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近日,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部署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努力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全覆盖、工会劳动法
近日,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筛选并发布10件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推出10件典型案例的专家解读,敬请关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未履行通知工会程序导致问题易发多发。工会应如何发挥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监督职能?
用人单位处已建立工会组织,但用人单位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已事先通知工会,亦未提交在起诉前已补正程序的相应证据,依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交汇点讯 12月27日,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江苏一起案例入选。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两级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未履行通知工会程序问题易发多发。
记者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效和水平,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