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讯 昨日7时54分,福清市龙江街道斤心幼儿园门口一辆报废大巴车前部突然起火,火势迅速蔓延至整辆车,大火产生的浓烟笼罩附近街区,经消防部门扑救,大火于8时30分许熄灭。据调查,起火车辆为已报废大巴车,李先生将它买来,停在空地上进行拆换零件。
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不符合环保要求,同时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不按正规流程买卖、拆解报废机动车,轻则导致您的驾照无法正常审验、您名下其它车辆无法通过年检、您新买的爱车无法办理入户上牌;重则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套牌从事非法运营甚至从事恐怖活动,那时,您不仅被吊销驾照,还必须承担连带
老胡说法根据使用年限和安全排放状况,国家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并且规定,报废车辆拥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
马路幺贰贰,有我就O了我是长沙交警胡子扬专治你的交通安全知识盲区“转卖报废机动车,对方出了交通事故,怎么我也要承担责任?”胡sir有话说——我国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上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收缴报废车辆,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