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仅加盖公司公章,欠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时,其效力应依据签订人员是否获公司有效授权加以判定。法律并未赋予持章人仅凭公章持有即可代表公司意志的当然权力,持有公章仅为可能代表公司的一种外在表象,不能径直认定构成表见代理的外观特征。
案 情 简 介2024年7月2日,张某入职某家具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雇佣协议书”与销售部补充协议书。两份协议书中约定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条款,均有家具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张某的签名,甲方处除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外,还有某家具厂的公章。
以下文章来源于法律适用 ,作者杨立新 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编者按为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精神,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积极适应移动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法律适用》推出网络优先出版等新型出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