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2023-08-14回复部门交城县人民政府信件内容大概在05年左右的时候,我村开始鼓励村民承包大棚,好多村民都承包了大棚,大棚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然而近年,好多村民将大棚转卖给了开发商、厂矿。好多承包大棚的村民一夜暴富。请问:出售转卖集体土地上的大棚是否合法?
原告陈某与被告晋江市某村民委员会、第三人许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情简介】1994年4月1日,陈某与晋江市某村民委员会达成买卖协议,由陈某向晋江市某村民委员会购买23亩土地,双方约定地价每亩1.3万元。当日,陈某支付购地款29.9万元,许某代表晋江市某村民委员会出具收款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