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0月19日晚,湖南长沙一家超市内,一名男孩奔跑期间摔倒且出现短暂晕厥。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检查诊断“多处损伤、脑震荡、右侧顶部头皮血肿”,家长认为孩子摔倒时没有工作人员上前扶起,且表示孩子目前还在昏迷,就此事去超市打砸店内商品,想要讨说法。
【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开屏新闻】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商场是市民日常购物、休闲、就餐、娱乐的主要消费场所,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不慎摔倒受伤,由此引发侵权责任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消费者在餐厅、商场等公共场所不慎摔倒受伤,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近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例:王某在呈贡一家餐厅里吃饭,因地面湿滑,他重重地摔倒,正好撞在餐厅玻璃上,玻璃破裂导致王某受伤。王某出院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原标题:在商场滑倒摔伤 该如何索赔法律咨询热线:今年初,我在一家商场上厕所,因为厕所门口有大片的水渍,且没有放置提醒标牌导致我滑倒摔骨折。商场方面开始说只愿意赔偿我1万元,但我的平均工资大概是1个月4万元,对方现在希望我写下求偿书。请问我应不应该写?如果要写的话该怎么写?
人们在生活中难免会碰到意外摔伤情况,许多人摔伤后常常惊慌失措,不知怎样急救处置。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医生来介绍摔伤后怎样有效处理,才能避免伤情加重,为进一步专业医疗救护提供基础。摔伤后不应立即起身,应先进行自我检查。
近日,家住广州市荔湾区的谢女士被一烧烤店放置的招牌绊倒,医院诊断为膝盖韧带损伤,建议其先保守治疗,需佩戴护膝休息3个月。谢女士本以为可以安心康复,不料,烧烤店相关负责人否认相关责任,她遇到了医药费索赔难的问题。
原告程某某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诉称:2021年11月7日晚19:30左右,程某某在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下属的某购物中心参加商场组织的抽奖活动,在活动场所台阶上滑倒,造成左侧股骨胫骨折,11月9日进行了手术,出院后居家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