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水域今起全境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养殖水域除外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黎静)“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每年3、4月是鱼类的繁殖怀卵期,5、6月份是水鱼类的产卵生长期。
马上要进入2023年禁渔期,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并向全区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内陆水
为养护我县城区水域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计划9月中旬在融江融安县城区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为确保增殖放流效果,决定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0月20日,在融江融安县城区水域禁渔。
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消息,为保护渔业资源,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广西内陆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禁止除娱乐性游钓(无船、艇等载具)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资料图鱼类,作为水生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在食物链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3月20日凌晨2时30分,当大部分市民还在熟睡之时,一名男子在柳南区西堤路南车渡码头偷偷潜水电鱼。男子以为无人发现,却不知被“天网”拍得一清二楚,市水上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公安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电鱼男子人赃并获,这也是我市今年进入禁渔期以来查获的首例非法捕鱼案件。
1月28日,兔年第一个工作日,柳州市举行了2023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10万尾鱼苗投入柳江,以实际行动保护柳江生态环境。通讯员 李秋芬 摄兔年春节上班第一天举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是柳州市保护母亲河——柳江的传统活动。
近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频发,为保护好辖区内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对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严查严处,形成执法常态。近日,警方破获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4名违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