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对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应急事件处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要求。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
近些年乡村学生营养餐问题一直很受关注,很多地方学生营养餐的确得到了明显改善,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也有一些地方学生营养改善不尽如人意,比如中小学学生营养餐外包,推高成本降低品质,或者监管不力,学生吃不到可口的饭菜,甚至发生本该避免的食品安全事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疾控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疾控主管部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新经纬3月13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13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来源:【福州广电-福视悦动】事关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福州市教育局重磅公布!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经营,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主经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4月24日,记者从广西教育厅了解到,日前,广西印发了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10月新纳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50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和经费保障等要求。
连日来,由于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内发现臭猪肉食材引发的“风波”持续发酵。10月19日晚,由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成立的联合调查组通报了该校的食品安全问题。根据通报,涉事的臭猪肉系因运输及储存不当导致变臭。
记者9月7日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学生食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高校(包含公办、民办)学生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省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日前,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
据昆明官渡发布公众号消息,10月16日,针对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官渡区组织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日前,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昆明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12月4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4日前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7月11日,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发布《西山区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指出,学校和餐饮企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经营学生食堂,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承包费,学校不得变相收取承包费、管理费、装修费等费用。
日前,省教育厅制定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主经营方式供餐《办法》明确,无论是公办学校或是民办学校,学校食堂的经营模式无论是自办、承包或委托经营,都要坚持公益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