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秦淮警方抓到了这样一名嫌疑人,他坚称自己只在路上“拾遗”了一辆电动车,根本不能不算盗窃。吴先生介绍,当天早上七点,他把车子停在了许家巷路口附近,结果因为走得匆忙,不仅没有锁地锁,连钥匙也插在后备箱上忘了拔。
路边“捡”走的电瓶车,就真是自己的吗?近日,重庆两江新区警方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辖区翠云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电瓶车案,抓获2名盗窃嫌疑人,帮助群众找回被盗电瓶车。案发当天,市民沈先生驾驶其电瓶车行驶在两江新区金山大道上,途经一处红绿灯时发生了意外,沈先生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如果在路上“捡到”一辆电动车骑走,到底算不算盗窃?最近,南京秦淮警方抓到了这样一名嫌疑人,他说在路上“拾遗”了一辆电动车,这不算盗窃。5月22日早上7点左右,吴先生把电动车停在了南京秦淮区许家巷路口附近,结果走得匆忙,忘了给电动车锁上地锁。车上有他母亲去医院复查的东西。
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通讯员 崔晓蕾男子侯某看到路边停放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上留着钥匙,在附近徘徊了15分钟,“骑”走了这辆电动自行车。11月7日,民警调查5天后找到侯某,追回这辆电动自行车,并将侯某行政拘留。
我昨天在下班的路上,捡了一辆电动车。电瓶就是散落在草地上,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我把它捡了回来了,第2天早上。交给派出所,派出所做好了登记,详细的记录说了一遍。心里很不踏实的,感觉自己像小偷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做错了什么,还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