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16日讯(记者 江学俊 见习记者 李欣燃)3月16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刚就全市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来源:【焦作日报】经市政府同意,6月28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淄博齐鲁网12月25日讯 (临淄电台 孙文) 近日,记者从临淄区民政局获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临淄区现有实际,将临淄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的救助比例,由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7号)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票决确定了2025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现公布如下(共10件,按得赞成票数由高到低排列):1.群众健康服务行动。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下列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要特别强调的是,早缴费早享受,建议大家尽早缴费,以便及时享受待遇。
淄博齐鲁网10月26日讯( 临淄电视台记者 蒋光明)近日,记者从临淄区民政部门了解到,临淄区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10月份,临淄区在全市率先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880元提高到3135元,超出市级标准85元。新的低保标准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全区预计补发低保金25.
淄博齐鲁网10月24日讯(记者 王晓娜 通讯员 王成明 李媛)近日,记者获悉,淄博市自今年10月1日起,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50元;将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80元。
为进一步做好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根据《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公布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本标准自 2023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 月 日。
3月1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品质民生看淄博”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一场,淄博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对调整标准进行了通报。1月16日,淄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