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居民吕亮(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咨询,自己在婚前单独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在此种情况下,房子的产权归谁所有?解答:对于吕亮提出的问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表示,在司法实务中,确实有男方全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女方姓名的情况。
在广州市白云区,一对情侣分手后,就因为房子归属问题闹上了法院,男方声称,房子虽然登记在前女友名下,但是他买的,是他付的购房款,只不过借用了前女友的名字,要求女方协助过户,对此,女方不予认可,否认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
仪表堂堂的李某是60后外籍人士,与80后的张某一见倾心。不久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为了稳固爱情,李某在2014年购买了一套商住房,并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不料,若干年后两人分道扬镳,因房子的归属闹上法庭。人民法院最终把房子“分”给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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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引发关注。婚前男方母亲全资买下婚房,婚后登记时男方加上了女方名字。离婚时,女方要求房产均分。法院审理认为,房子登记在二人名下,系夫妻共同财产,但女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遂判决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女方房屋价值25%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