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避免遗漏,退役军人事务部再次启动受理平台,之前因各种原因尚未提交申请材料或者申请后由个人承担补缴部分但还未补缴的退役士兵,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到陵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海南省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按程序办理申请、补缴手续,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时缴费的,根据文件要求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申请、补缴事项。
请符合条件,因各种原因尚未提交申请材料或还未办理补缴的退役士兵,即日起迅速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办理补缴手续,补缴工作原则上于2020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不再受理。
我是2019年在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保手续,因为当时在军路微信公众号看到了一篇退役士兵补缴社保的文章,所以特意去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了此事,得到答复是:我符合这项政策,政策的具体文件名为《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需要注意的是当时申请的时候,有明确的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还没办理的补缴人员,请抓紧时间带齐以下材料,到入伍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告知书尊敬的退役军人朋友们:根据国家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要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政策将于2021年上半年停止办理,这是国家给退役军人开辟的专用绿色通道,也是最后一次补费机会。
亲爱的退役士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首次安置在和静县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存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的退役士兵,可以申请进行社会保险费补缴。
按照国家、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我市已于2019年7月22日开始,全面受理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的申请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