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投诉,他们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被拖走,却没接到任何通知,也没人告诉他们车去了哪里。得知车是因为违章停放被城管拖走后,他们认为,城管拖走车却不告知,没有保障被拖车人的知情权,如此执法难以让人心服口服。
西部网讯 (记者 周到 见习记者 杨晏宁)“收到催挪短信去挪车,结果已经被贴条”“没有收到违停催挪短信,为啥直接被罚了”……近日,有市民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了关于交警违停催挪短信的困惑。催挪短信发送时间滞后,可以申诉吗?
据报道,7月15日,六七名城管人员开着拖车闯入龙城嘉园小区,对小区内部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没收。然而,这一执法行为却遭到了小区业主的质问和反对,事态愈发扩大,随着人们的围观越来越多,这些执法人员开始感到压力不断增大。人群中不断有人与他们理论,声势渐渐壮大。
“违停罚款200元,拖车费就要300元。”3月9日,防城港市民李先生反映,他的车违停后被城管部门拖走,但城管未及时告知他,他到处询问才知车在哪里。他缴纳200元罚款后,还要交300元拖车费,收费的是一家汽车救援服务公司,他质疑拖车费的合法性。
8月22日福州市民张先生报料称当天下午4时许他路过晋安区华林路斗门地铁站附近时看见几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人员正将几辆电动车搬离周边有不少群众围观记者了解到,这是晋安区城管执法人员在重点巡查路段整治电动车违规占道停放,且借助“福城管”APP平台,实行“先提醒后纠违”的执法新模式,有望
近日,记者对平顶山市区的城管执法停车场和交警部门事故停车场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当天上午9时许,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的一个停车场内,市民赵女士很快找到了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违停了肯定要交罚款,但我不知道要不要交纳停车费。”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驾乘人员未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的行为违反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禁止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上停放”之规定。
近日,东莞市虎门镇的居民报料,称当地社区的城管办强制拖车、高额罚款。究竟社区城管办是否有这个执法权?收的罚款又都去了哪里?来看记者的调查。社区城管办强制拖车还必须缴纳460元?今年9月,居住在东莞虎门镇赤岗社区的董先生突然发现,自己停在赤岗南坊路路边的车不见了。
一单460元的停车“罚款”,引出一段“真假城管”公案。据媒体报道,居住在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的董先生在今年9月某天发现自己停在路边的车消失了,报警后得知,其车辆系被赤岗社区“城管办”委托的拖车公司拖走,“想取回车,必须向赤岗社区城管办缴纳460元”。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反映城管执法问题:10月22号下午跟朋友在南康区接官亭街道办事把电瓶车放在阿姆源门口临时汽车位里面,前后大概一个半小时,回来时发现电瓶车不见了,来回找了好久以为是被偷了,几番打听才得知是被城管拖走了,被拖去哪里了也没任何说明,没有得到任何告知书和罚款单,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打听到的取车点,询问为何被拖车,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非常不友好的叫我们去城管局办公室问,缴费一定要支付宝,没支付宝叫回去让有支付宝的人来,从始至终玩着手机没抬头看我们一眼,罚了50元款也没任何凭证和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