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海南省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政策,即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将不再允许通过一次性补缴来实现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行为,而是需要继续逐年缴费至满15年为止。
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2025年底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中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2025年底前海南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如何补缴?怎么办理?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解答根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四条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