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川的朋友最近给我发私信,他是1987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四川的国有企业工作,1990年开始缴纳社保,一直没有中断过。后来虽然企业经过了几次改制重组,但都是国有企业的性质,社保缴费记录也一直在市级社保中心。
关于四川企业职工退休时,对于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或是确定,虽然过去我写了好几篇这方面的文章,多数网友也能理解其中的主要精神,但也还有部分网友不是很理解,并在私信中,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向我提出了相关的问题。
四川省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是从1992年4月开始实施的,个别地区是从1992年7月开始实施的,1992年既是四川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节点,同时也是全国多数地区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时间节点,标志着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并运行。
2024年才刚刚开始,但在2024年1月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只能按照2023年计发基数计算,由于四川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11月底才公布的,所以在2024年年初办理退休的人员,所计发的养老金还是属于预发的养老金。
这张图太模糊,为方便读者朋友们阅读,我重新制作了表格。虽然计算公式、计算方法基本相同,但视同缴费指数、实际缴费指数、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计发基数、截止到退休上一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等参数的细微差别,都可能导致估算出来的养老金相差几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