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在其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四有”要求纳入教师职责使命,进一步明确教师权利义务、提高教师准入门槛、突出师德师风评价标准,并在教师待遇和保障方面作出规定。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自此教师群体有了保障自身权益的专属法律。为社会上重要的特定人群单独立法,是谓“身份立法”,《教师法》与《公务员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医师法》等并立,凸显了教师的法律身份和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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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教师法》修订的热度可以说又上升了一个高度,大家都很关心,期待此次教师法修订法能带来一些不一样的东西,目前教师领域中备受关注的话题每年来回那么几个,职称、工资以及地位,那么这次能否迎来新的突破呢,就老师们最为期待的,职称按照年限自然晋升有无可能呢?
之所以网友们对教师法的改变关注度这么高,是因为在当下社会中,教育几乎是人人都会关心的事情,而教师作为教育中的一环,自然也是被广泛讨论的重点,尤其是在当下,很多大学生和家长希望未来走上教师的道路,获得一份受人尊敬,稳定体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