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税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中国税务有回应”栏目,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税费问题。有网友问:“我有一套空房子,最近以个人名义出租出去了,一次性收取对方3个月的租金21000元,请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个人去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如果代开专票,需要按照5%减按1.5%缴纳增值税。个人去税务局代开自有住房普通发票,房产税按照4%减半缴纳即4%*50%=2%,3、个人去税务局代开自有住房普通发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是,财税〔2008〕24号。
个人出租住房相关税费政策。自然人出租房屋,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