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减轻居民购房前期资金周转压力。
中新网南京2月28日电 (记者 朱晓颖)“南京出台新政,公积金余额可作新房、二手房购房前期资金,这对买房人来说是利好消息。特别对首次置业、改善置业的人群,可以减轻筹集首付的压力,加快付款节奏。”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28日在受访时表示。
3月3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实施范围及相关政策解读↓↓↓各缴存职工:为增强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拓宽职工购房资金来源,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民生保障作用,现扩大《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具
大众网记者 尹蔚 日照报道9月20日,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发布通知,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以下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办理流程。
市大数据中心说,长三角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成功上线后,实现了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苏州市、无锡市、嘉兴市、衢州市、芜湖市8个试点城市的职工在上述试点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上述试点城市购房的,且符合公积金缴存地提取条件的,不论购房地与缴存地是否为同一城市,均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在线零材料、零等候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