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人选择以租代购的方式买车,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当事人 邱先生:我这个车是分3年的,还完贷款他说3年过后,不开滴滴可以作为私家车使用,但现在3年已经到了,然后公司他现在一直拖,一直没有给我过户。
消费者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合同,共同约定通过“以租代购”方式租赁汽车,待租期届满、费用结清后,汽车租赁公司帮助办理手续,将车辆过户给消费者。 然而,汽车租赁公司的违约行为,让消费者车辆过户的梦想成为泡影,缺席了法院庭审,租赁公司最终仍被判决依法履行合同,并承担消费者律师费用。
近日,南宁有不少网约车司机向南国早报客户端反映,3年前他们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买车辆做网约车运营,最近即将还清贷款时发现,若把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就会丢掉饭碗,如果挂靠公司又要签不合理条款,因此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新黄河记者反映,自己在2019年10月份与神州优车(厦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约,用“以租代购”的形式购买了一辆2020款宝沃BX5汽车,按时缴纳租金48个月后,车辆即可过户归张先生所有。
小王告诉记者这辆上汽荣威轿车是他通过杭州玖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的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也是这家租车公司这份服务协议显示2019年小王和杭州玖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网约车的服务协议另一份租车协议上标明“全部租赁车辆的转让价格为18万”协议上有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