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有大型犬撕咬幼童,致其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17日,女童母亲表示,警方告知其涉事黑犬已被找到,目前还在排查寻找狗主人。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就“养的狗咬了人,主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解答。
近年来,狗咬人的案件频频发生。就在不久前,岳阳楼区某社区内,就发生了一起居民家内狗咬人事件。7月25日,当事人李某(化名)要外出旅游,便委托其租客方某(化名)照看自己的宠物狗。时隔一日,方某的小孩被狗咬伤大脚趾。方某随即带着孩子前往医院打疫苗及血清,共花费金额3000元。
2023年10月16日,四川省崇州市一居民小区发生烈犬伤人事件,两只大狗扑倒并撕咬一个两岁大的小女孩,虽然小女孩的妈妈用身体及力护着孩子,见到的人及力扑打凶狗,还是造成小女孩伤势严重。诊断结果显示,小女孩右肾破裂伴有血肿形成,腹腔积液,胸背部等多处肤裂伤。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日前,四川省崇州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心痛的事件,一名2岁女童被一只罗威纳犬扑倒撕咬致肾挫裂伤,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宠物意外伤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对此,陕西润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晏进行了相关法律解答。
如今不少人都喜欢养宠物犬作伴,大街小巷经常可以看到遛狗人的身影。小狗给主人带来快乐的同时,如果咬伤或挠伤他人,饲养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宠物犬并没有直接与人接触,却还是导致了他人遭到意外伤害。这种情况,饲养者是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不牵绳遛狗,狗咬伤了人,这事儿可严重了。从民事方面讲,按照咱国家法律,狗主人得担责。狗把人咬了,人家去医院看病的钱,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这些,还有因为受伤没法上班少挣的钱,也就是误工费,以及养伤期间需要人照顾的护理费,都得狗主人来掏腰包。
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10月16日,一段“一只大型黑色犬只正疯狂撕咬倒在地上的孩子”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了网友强烈关注。据媒体报道称,事发地为成都崇州市恒大西辰绿洲小区。网传视频显示,这只大型黑色犬只正疯狂撕咬倒在地上的孩子,疑似孩童母亲的妇女正用身体保护着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