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区农业农村局与开源公司商定:开源公司配合B区能源办设立开源公司C分公司,C分公司由B区能源办全权负责,B区农业农村局安排B区能源办工作人员李某担任C分公司负责人,李某无需向开源公司负责,开源公司中标工程项目后转包给C分公司,C分公司负责工程建设和质量,按工程款5%比例上交开源公司管理费,并自负盈亏。
【典型案例】李某,时任A市市长;刘某,李某的特定关系人;张某,A市市属国企B公司董事长。作为下属,张某为维护好与李某的关系,曾多次宴请李某,李某经常邀请刘某一同参加,张某多次在宴请时表示,“如有需要请尽管吩咐”“一定落实好领导指示,做好服务保障”。
中国纪检监察报 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行政管理对象共谋,由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向行政管理对象拨付财政资金,后再向拨付对象要回一部分拨付款,这类情况下,拨付对象一般也是请托人,对此,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受贿还是贪污?
【典型案例】张某,某市某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分管该区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工作。2020年7月,该区居民唐某得知张某女儿之前通过了教师招聘成为教师,遂找到张某,请求张某帮助其女儿能够顺利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张某答应帮忙,唐某许诺事成后给予张某50万元人民币。
被告人宋某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帮助“阿飞”转移赃款,并按比例收取报酬。被告人宋某为将转账款项据为己有,事先按“阿飞”要求缴纳保证金3万元用于保障资金安全,并利用“阿飞”需要安全账户的机会,安排被告人胡某假冒安全账户提供人,在群内发送虚假的收款图片,虚构钱已从被告人宋某账户转入安全账户的事实,骗取“阿飞”信任,使得二被告人控制的钱款累计远超保证金数额,二被告人遂决定将钱款私分,并采用退群、删除联系人,以及注销QQ等账号的方式切断与“阿飞”的联系。
【典型案例】周某,A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郑某,B公司(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韩某,C公司(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2012年5月,周某因炒股亏损,急需资金补仓,遂与郑某商议想以B公司的名义向A公司借款250万元,B公司再将所得借款转给周某,郑某同意。
近年来,涉窨井盖安全事故频发,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利益。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梳理分析办案中发现的窨井施工、管理、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于2020年4月28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第一份维护公共安全的检察建议,即“四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