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新海南客户端海南号@儋州广播电视台今天早上8点,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同志做客《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直播并回答群众的提问。一位听众打电话咨询:我有一辆电动摩托车,但是发票和合格证都丢了,怎么办?还能上牌吗?
隆回县一居民反映:我购买的电动车还没来得及上牌,可那张用于注册登记上牌的发票却被家人不小心弄丢了。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办法吗?6月5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复:您办理居民电动车上牌,由于机动车销售发票由税务局开具,建议您到税务局申请补开。
为了更好的响应相关部门号召,避免电动车执法“乱查乱扣”现象,近段时间多地针对电动车违法整治采取了柔性执法的形式,对于轻微违法行为,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法行为则依法进行处罚。好消息是,从3月份开始,电动车上路这3项行为,处罚正式取消,不罚、不扣、不禁,车主可以放心骑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