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上海警方发布通告,调整高架限行管理措施。据悉,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将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货车司机师傅们,看看会有帮助的。限行时间。工作日和周末7:00-20:00限行。限行区域。爱辉路、安家路、班溪路、宝东路、宝林路、宝泉路、北安路、北兴路、场北路、场联路、陈广路、春雷路、德都路、电台路、东林路、高境路、共江路、顾北路、海江路、海江四路、恒高路、呼玛路、虎林路一二八纪念路-呼兰路)、华和路、化成路、环镇北路、纪蕰路、镜泊湖路、菊泉街、菊太路、莲花山路、岭南路、龙镇路、陆翔路、美丹路、美兰湖路、密山路、漠河路、牡丹江路、庆安路、上大路、双庆路、双泉路、水产路、水产路、水产路、水产西路、四元路、松兰路、淞宝路、淞滨路、淞滨西路、淞滨支路、淞发路、淞良路、淞南路、淞桥东路、淞桥西路、淞青路、淞肇路、绥化路、泰和路、塘后路、通河路、同济支路、同泰北路、团结路、卫生科路、新二路、阳曲路、阳泉路、杨泰路、杨鑫路、一二八纪念路、殷高西路、永乐路、永清路、友谊路、友谊路、友谊路、友谊路、友谊支路、樟岭路、长江西路、长江西路、长临路、长逸路、长逸路、真北路、真华路、镇泰路、栀子花路、子青路、泰和路、竹艺路、洛场路限行规定。
新京报讯 据上海市交通运输委消息,10月15日起,上海将分阶段对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实施道路限行政策,进一步减少移动污染源排放。今年10月15日起,上海将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上(不含外环高速公路以及其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
今天(10月15日)上午,市交通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警总队、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等单位,在宝山区泰和路江杨北路路口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检查。本次联合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国四柴油载货汽车。
市公安局今天发布通告,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货运配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即日起,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
为持续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减少移动污染源排放自2024年10月15日起本市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本次限行政策主要针对国四标准柴油载货汽车不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对所有国四标准载
3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货运配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即日起,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
自10月15日起,上海将分阶段对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实施道路限行政策。9月6日,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减少移动污染源排放,自2024年10月15日起,上海将分阶段对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实施道路限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