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2025年底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中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近日,《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政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应按照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管理。
南海网2月20日消息(记者 谭琦)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政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一次性缴费补贴,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据悉,《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海南省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政策,即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将不再允许通过一次性补缴来实现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行为,而是需要继续逐年缴费至满15年为止。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7月11日消息(记者 谭琦)记者从省社保中心获悉,2025年12月31日前,海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欠缴年度的参保人员可在补缴期限内进行补缴。
南海网4月2日消息(记者 谭琦)近日,“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为确保补缴业务办理高效、顺畅,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重点聚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的经办服务质效,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专项调研活动。“如何办理补缴?”“补缴需要什么材料?
众所周知,目前职工养老保险不支持一次性补缴,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60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办理一次性补齐,补缴完之后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但是小编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缴政策,很多地区都开始收紧办理,近几年退休的人员,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记得提前去办理补缴!
今天是2023年7月12日 星期三“海南发布”向您问好做自己的太阳与山川湖海为伴热爱生活,勇往直前省内要闻海南拟于8月25日前,在全省各市县(除三沙市外)全面上线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进一步快速高效处理旅游消费投诉。
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特别是45岁以后才参保的朋友们,现在不行动,将来养老金可能得晚领五年!事情是这样的,海南省最近公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从2026年元旦开始彻底取消“到60岁一次性补缴”的绿色通道。
3月12日,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底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四条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