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来宾市推行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主题)持续提升医保便民服务效能(副题)来宾日报讯(记者 黄小清 通讯员 韦立华) 11月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10月10日起,我市开通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服务,这既是医保服务的一项重大便民利民举措,也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
原标题:生育津贴“免申即办”!贵港医保利民更便民贵港日报讯(记者谢静翔 通讯员卢钰 韦桂琴)1月4日,贵港市生育津贴“免申即办”改革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通报表扬,称贵港市通过减流程、减材料,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动”,为全区推广应用提供了样板经验。
“医保一站式报销,真的太方便了!”近日,蓝女士在南宁市妇幼保健院收费窗口办理生育住院医疗费结账。工作人员告知她可以直接进行医保结算,只需要缴纳个人负担的费用。蓝女士发生的生育住院费用为8177.95元,个人只需支付2247.98元,直接报销了5929.97元。
来源:广西日报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参保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顺产4500元,难产5500元,比原标准分别提高了1500元。
近日,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做好生育津贴“免申即办”工作的通知》,明确从10月12日起,玉林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生育津贴“免申即办”,目前全市首批25家定点医疗机构已申请开通生育津贴“免申即办”业务。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国家医保局4月26日消息,医保部门持续推进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今年3月份以来,在此前7个省(市)全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的基础上,又新增3个省,目前所有统筹区均可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省(市)增至10个,分别为内蒙古、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重庆、甘肃、
取消了部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限制性条件,新增了门诊产前检查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延长了生育津贴支付期限……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备受市民关注。围绕着《办法》热点内容,8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就《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新生儿“落地即参保”、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产前检查可报销、生育津贴“免申即办”……近年来,广西医保部门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提高生育待遇,优化生育经办流程,组成政策“暖心包”。广西医保部门推行新生儿“落地即参保”已有3年,是全国较早一批开展新生儿便捷参保工作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