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王某在某公司从事技术员工作。去年6月,王某在工作中受伤,被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其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评定伤残等级为九级。当年12月,王某向该公司申请休当年的年休假,该公司人资部门以王某已享受5个月停工留薪期假期为由不予批准。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高某就职于某商贸公司,从事统计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为高某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后高某就停工留薪期工资问题和某商贸公司进行沟通,商贸公司以高某就误工费赔偿与交通肇事方达成协议,已获得赔偿款为由,拒绝再向高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2021年7月,赵生在工作时受伤,经认定属于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停工留薪期九个月。然而,新安公司却一直未向赵生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赵生即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新安公司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
每天向您问候分享一条人社实用小知识点击收听↓问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是什么?本期提问来自网友“糯米南瓜”答怀小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认识误区:在企业经营中,劳动者因违规操作引发伤害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实务解读:工伤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除有证据证明其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特殊情形外,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违规操作引发伤害事故,不影响其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