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全国农村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90多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9亿多人。哪些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员身份如何认定?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集体土地,从而涉及到集体土地被征收的问题。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由谁认定?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由谁认定?
界面新闻记者 | 高佳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妇女因婚姻关系、户籍等发生变动,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争议更为复杂,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作者:肖鹏(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
网民9月25日在人民网向保定市委书记留言称,我是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东百楼村村民段某芳,在这次拆迁中我属于亡夫再招,前夫于2007年因病去世,现任丈夫李某于2008年招入我家成为夫妻,至今十几年,其间照顾孩子和我、赡养老人,但这次拆迁补偿明明写着以人口为依据,我丈夫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待遇,我们找过多个部门没有解决,请求合理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