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日前,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涉旅游纠纷案件。2017年,北京某假日旅行社组织周某到天津某大型主题乐园“一日游”,并收取周某团费100元,周某在游玩过程中跌倒,致两颗门牙磕伤。
年前,身边发生了一件事,人被车撞了,肇事方除了有交强险外,再无其他商业保险。看到这样的案例,作为从业者,我们首先就在想伤者有没有自己配置的保险可以承担这巨额的医疗费用支出,同时也在强化一种记忆那就是做车险的时候,三责险必须要给客户做足额,甚至告诫自己如果客户不购买三责险,这类业务就不接了。
每年司机同志总有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即“要不要购买机动车保险?”机动车保险中包含交强险、车损险、座位险等,种类、价格都不一致,那么机动车的保险购买到底有没有必要?近日,灵武市人民法院西郊法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请跟随案情分析一同了解购买汽车保险的意义。
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王某作为雇员,在项目中施工时,从脚手架坠落受伤,多次与雇主郝某协商赔偿,无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雇主郝某承担赔偿责任。基本案情王某受郝某雇佣,在某楼二层工地提供劳务,双方口头约定劳务报酬。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题:孩子意外受伤谁担责?法官以案释法新华社记者白阳孩子参加文体活动,难免发生磕磕碰碰,意外受伤谁担责?“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案说法提供维权指导。
好心让朋友搭便车,行驶中发生事故致搭乘人受伤,车主是否担责?“好意同乘”情形下机动车驾驶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及其搭乘人颜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来源:工人日报 读者来信编辑您好!2017年,我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大型主题乐园“一日游”项目,并支付了团费。其间,并未与该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然而,在游玩过程中我意外摔倒,导致两颗门牙被磕伤。随后我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责任。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31日讯 摩托车和电动车因体积较小、灵活方便,成为许多人出行首选,头盔作为骑行者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但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人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淡薄,出行未佩戴头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就骑几分钟,没多远”“赶时间,就不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