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决定不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维持或者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一般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0月14日,务工人员吴某国咨询称,他于2021年10月底入职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并在当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吴某国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截止2024年10月底),现吴某国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他问,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近日,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续约时,不同意和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这种情况离职,可以索要赔偿金吗?对此易良律师这么说↓永州网友问:您好,合同马上到期,公司说可以续约到上海,但是需要签补充协议(工作地在长沙,每月补贴8k),这种不同意续约,有赔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