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朋友反映在短视频平台看到了这样的消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缴,满足年龄的缴费完直接退休……经核实,以上言论均为虚假消息。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仍不可向前一次性补缴。达到退休年龄未交满15年的,可以补缴完直接退休是对政策的误读。
在大部分地区,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都是在1992年到1996年之间,而地区不同,当地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也是不同的,因此,对于企业单位的参保人员来说,在当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工龄,是可以在办理退休时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比如,当地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时间是1992年、1993年或者1995年,那么,之前的工作工龄都是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2024年,江苏的视同缴费年限从哪一年开始计算?在2024年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地不同,则可使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也是不同的,除此之外,对于企业参保人员来说,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截止时间也是不同的,咱们是需要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头条深一度#最新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第二十四条,特别明确了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江苏省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如何计算其过渡性养老金。
在办理职工退休的时候,我们知道养老保险不仅有实际缴费年限,还有视同缴费年限,合并在一起就是我们退休时养老金核定的累计缴费年限。我们参加的医疗保险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也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2023 年1 月1 日后入职或1 月6 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