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实施4年,它明确了在微信、QQ、微博等相关社交软件上的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老百姓打官司的证据之一。该法实施以来,各类纠纷案件中,微信聊天记录频繁作为证据出现。
如今微信等线上社交软件已经成为人与人之间最常用的沟通工具因此在民事诉讼证据中微信记录的分量也越来越重但在实践中关于如何提交微信记录作为证据许多人并不熟悉或者存在诸多疑问日前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微信聊天记录成该案判决依据之一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但
一、截屏打印将微信聊天窗口内的内容截屏后直接提交,或者打印后提交,是目前最常见的做法。这种做法的优点在于操作简单,只要利用常见截屏程序,就能对主张的事实相关联的微信聊天记录,包括如文字、图片、支付记录等静态内容予以选定后复制。
在每个人都很忙、见面和聊天成为奢侈的今天,可以说,微信架起了亲人、朋友间了解彼此生活的桥梁。微信集语音、短信、支付、游戏等功能于一体,大家用微信打车、购物,甚至是借钱、谈生意,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也常常被作为证据提交。
“现在不是一定要你讲,但你所讲的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电视剧迷应该对这句对白不陌生。但如果这些话是在微信上说,能不能成为证据呢?究竟什么样的微信记录,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7月8日,佛山中院进行了普法,建议市民群众在打官司时,如果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当证据,要注意好这些要点!
微信以其便捷的操作方式、丰富的功能种类成为当下用户覆盖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社交工具,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施行后,以微信记录为内容的证据在民事诉讼证据中的分量也越来越重,但实践中的当事人对微信记录操作留存方式和提交流程往往不够熟悉,那么在诉讼中应该如何正确有效地提交微信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