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台胞是否可以享受社会保险?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在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台湾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际在线消息:今天,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朱凤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宣布从10月1日起,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以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是细化落实台胞同等待遇的一件好事、实事。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国台办2月8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朱凤莲就近期两岸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记者:日前,一位身患罕见疾病的台湾小女孩因岛内治疗费用过高赴大陆治病的新闻在台引发高度关注,她治疗注射药物所需费用在岛内需204万人民币,在大陆仅需13万人民币。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周妙妙 深圳报道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透露,目前,在深圳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港澳居民已经超过4万人。近年来,深圳多举措推动大湾区社会保险发展衔接,向港澳居民和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服务,也为“湾区社保通”工程提供了许多创新思路和实践做法。
从2021年10月1日起,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可以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关于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持有本市取得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今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南沙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对于在南沙从业、已在港澳参保的港澳居民,免于在南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为进一步扩大在穗台胞社保政策知晓范围,助力台胞在穗更好就业和享受社保政策,近日,广州市社保中心联合荔湾区台湾事务局、荔湾区人社局在荔湾区泮溪酒家举行“台湾同胞社会保险政策专题宣讲会”。市台资企业协会荔湾分会组织常住台胞、台商、陆配、台资企业代表共40多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南海网8月15日消息(记者 谭琦 实习生 徐梦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继续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